當前位置: 首頁 > 會務股
會務股


會務股主要業務

 

1.會務管理
  • 議事:會員代表大會、理事會、監事會、農事小組會員大會及農事小組組長會議之召開。
  • 選舉:農會屆次改選。
  • 會籍登記:會員入出會、會籍異動及變更之登記整理。
  • 會員福利:會員子女獎學金重陽敬老活動。

 

2.人事管理
  • 聘用人員之登記、考核、獎懲、調遷、訓練、研習、差假、退休、撫恤等管理。
3.事務管理
  • 文書處理、印信保管、檔案管理及一般日常庶務。
4.財產管理
  • 財產登記管理、固定資產、物品的維護保管、登錄、控管、營繕、採購、招標等。
5.安全管理
  • 編置安全維護小組,定期舉辦防火防搶演練
6.其它
  • 參加各種活動及公共關係事宜

 



n 申請入會資格及應備文件

凡中華民國國民,年滿20歲,設籍在樹林市內得申請入會。

 

入會應備文件:

 

正會員

1. 戶口名簿 正本(審核影印後退還)。

2. 身分證正本。

3. 十日內請領之土地登記簿謄本正本(每一會員樹林市轄內農地0.1公頃以上),受理後由本會留存。謄本上之使用分區需屬農業使用範圍內,若為空白則需再申請土地分區使用證明。

4. 地籍圖乙份。

5. 本人農會存摺及存摺印鑑。

6. 入會費新台幣10元及事業資金新台幣1,500元

7. 入會時本人需親自到會辦理。

8. 農地若屬山坡地之田、林、旱等農業用地需再申請地政事務所會同指界。


贊助會員

1. 戶口名簿 正本(審核影印後退還)

2. 印章。

3. 入會費 新台幣10元;事業資金1500元。


應注意事項:


l 同戶籍內以一個會員為限。

l 戶籍遷離樹林市則喪失會員資格,戶籍遷回後應重新加入會員。

l 98年2月9日以後新加入會員者,恕無法辦理轉讓。

 


 

n 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辦法:

 

宗旨:本會為鼓勵會員或其子女向學,提高農村教育水準,特設置會員子女獎學金,並訂定本辦法以資辦理。

獎勵對象:凡本會會員子女(孫限同戶口)合於本辦法規定者,均得申請。

 

申請資格:
 

l 現就讀於國內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各國中、高中及大專院校(不含各校之夜間部、進修部及補習學校)。
l 學業成績(以上學期成績為準)。

 

國中、私立高中、職(包括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

l 智育成績平均85分以上。

l 體育成績70分以上。

l 操行成績或德育成績(日常生活表現)80分以上。(如無操行分數,需無累積小過以上之處分)

l 各學科及術科均無不及格。

 

公立高中、職(包括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)、大專(包括五專四、五年級)、研究所

(大專及研究所申請者,該學期需修滿9學分以上)。

l 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。

l 體育成綪70分以上。

l 操行成績或德育成績80分以上。(如無操行分數,需無累積小過以上之處分)

l 各學科及術科均無不及格。

 

填寫"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書"一份,連同下列證件送審查:

1.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(正本)。

2. 學生證或在學證明 。

3. 成績證明書乙份(正本)。

4. 會員證 。

5. 申請期限:獎學金每年申請乙次,以當學年上學期成績為準,在當年三月一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。

6. 申請地點:本會二樓會務股暨各辦事處。

7. 獎學金金額:每年由本會理事會依申請人數斟酌核定。

 


 

重陽敬老

 

宗旨:本會為發揚固有倫理道德,崇尚敬老禮賢,特訂定本會重陽敬老活動辦法。

 

對象:本會會員入會滿六個月且年滿六十五歳以上者。

 

致贈期間:每年農曆九月九日前約半個月開始(屆時本會另行公告)。

 

符合條件者於致贈期間內,攜帶會員證正本、戶口名簿正本、會員印章逕向本會排定地點辦理領取敬老紀念品。